单位数量翻倍增长 市场活力不断激发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系列报告之一
一、法人单位数量大幅增加
党的十八大以来,商事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和持续推进,市场活力不断得到激发,单位数量呈爆发式增长。2018年末,全国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178.9万个,与2013年末相比(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093.2万个,增长100.7%,年均增长14.9%。产业活动单位[1]2455.0万个,增加1151.5万个,增长88.3%,年均增长13.5%。
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占比稳步提高
2018年末,从事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数量为1716.1万个,占全部单位的78.8%,比2013年末提高了4.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为21067.7万人,占全部单位从业人员的55.0%,比2013年末提高了9.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39.8万亿元,占比为81.0%,比2013年末提高了7.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0.8万亿元,占比51.2%。
三、新兴行业单位数量较快增长
不同行业增速出现明显分化。分行业看,2018年末单位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全部单位的比重分别为29.8%、15.0%、11.7%。绝大多数行业单位数量均比2013年末有不同幅度的增长,但增速出现明显分化(见表一)。增速较高的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增长306.9%、250.6%、179.9%和178.2%。增速较低的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卫生和社会工作,分别增长5.1%和9.2%。采矿业是单位数量唯一减少的行业,五年间减少了1.9万个,下降了21.2%。
表一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
法人单位 (万个) |
比重(%) |
比2013年增加(万个) |
比2013年增长(%) |
合 计 |
2178.9 |
100.0 |
1093.2 |
100.7 |
采矿业 |
7.0 |
0.3 |
-1.9 |
-21.2 |
制造业 |
327.0 |
15.0 |
101.8 |
45.2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1.1 |
0.5 |
4.0 |
57.2 |
建筑业 |
121.8 |
5.6 |
87.1 |
250.6 |
批发和零售业 |
649.9 |
29.8 |
368.9 |
131.2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57.7 |
2.6 |
31.5 |
120.3 |
住宿和餐饮业 |
43.1 |
2.0 |
23.2 |
116.1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92.0 |
4.2 |
69.4 |
306.9 |
房地产业 |
74.5 |
3.4 |
40.1 |
116.6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55.1 |
11.7 |
163.4 |
178.2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27.6 |
5.9 |
82.0 |
179.9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4.9 |
0.7 |
6.4 |
75.5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49.7 |
2.3 |
30.7 |
160.8 |
教育 |
66.6 |
3.1 |
25.2 |
60.9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27.3 |
1.3 |
2.3 |
9.2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56.7 |
2.6 |
33.6 |
145.8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159.7 |
7.3 |
7.7 |
5.1 |
注:表中合计数含农、林、牧、渔业和金融业数据。 |
信息产业高速增长。五年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快速发展,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共有法人单位92.0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69.4万个,增长306.9%;从业人员1010.7万人,增长87.4%;资产总计15.7万亿元,增长102.4%。
四、企业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
企业法人占比继续提高。随着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和营商环境的逐步优化,企业数量快速增长,占比持续提高。2018年末,全国共有企业法人单位1857.0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1036.2万个,增长126.2%,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从75.6%提高到85.2%。
机关事业法人占比下降较大。2018年末,全国共有机关、事业法人107.5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3.8万个,增长3.7%,占全部法人单位的比重从9.6%下降到4.9%。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单位数量为214.4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53.3万个,增长33.1%。
表二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2018年 |
2013年 |
|||
数量(万个) |
比重(%) |
数量(万个) |
比重(%) |
|
合 计 |
2178.9 |
100.0 |
1085.7 |
100.0 |
企业法人 |
1857.0 |
85.2 |
820.8 |
75.6 |
机关、事业法人 |
107.5 |
4.9 |
103.7 |
9.6 |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
214.4 |
9.8 |
161.1 |
14.8 |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分项合计与总计不等的情况。 |
五、多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
国有企业继续发挥支柱作用。2018年末,全国共有国有控股企业24.2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2.4万个,增长10.9%。国有控股企业数量仅占全部企业的1.3%,但从业人员占全部企业的15.7%,仍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
私营企业数量快速增长。2018年末全国私营企业1561.4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1001.0万个,增长178.6%,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比重由68.3%提高到84.1%。
港澳台商和外资企业稳定发展。2018年末,全国共有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1.9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2.3万个,增长23.8%,资产总计增长82.1%,全年营业收入增长26.0%。外商投资企业10.3万个,比2013年末减少0.3万个,下降2.8%,但资产总计增长59.2%,全年营业收入增长15.7%。
注[1]: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