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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全州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9 字体大小:

          2018年全州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全州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及2018年全省统计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密联系统计工作实际,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层层压实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持之以恒纠“四风”,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执行力和落实的自觉性。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和统计上数据造假、以权谋私的突出问题,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级统计部门党组织必须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州纪委会议精神,带头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压实各级统计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反对搞团团伙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继续深入推进对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及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注重抓好廉政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必须安排专题讲准则、讲条例;领导干部讲廉政专题党课和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1次。 

          二、落实主体责任基本要求 

          局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文件精神和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责任状),把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抓准、抓牢、抓实。 

          (一)召开全州统计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州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部署安排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 

          (二)制定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制度和报告制度,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所属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州局各科室队站和各县市统计局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三、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关口前移,从细节入手、从长远出发,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一)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省、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并坚持党组依法决策机制,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三)深入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加强对干部人事、资金资产、工程建设等八个领域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推动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 

          (四)切实规范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管,规范财务工作,督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四、把深化作风建设融入日常 

          纠治“四风”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才能管出习惯、抓出成效。 

          (一)全面落实八项规定新要求。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委实施办法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把八项规定精神落小落细落实。班子成员要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底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的重要批示精神,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少数党员干部严肃问责,下大力气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禁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饮酒,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严禁搞“一桌餐”、搞老乡会和同学会等,把作风建设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四)组织开展专题辅导、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案例通报、廉政专题讨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利用QQ、微信群、公众号等新网络平台加强正反两方面宣传教育,激浊扬清,弘扬正气;注重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抓住春节、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五、切实改进用人导向 

          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到选对人用好人上,严把选人用人关,通过建立有序竞争机制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一)严格按照规定组织人事选拔任用工作,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既注重广泛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又要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把关作用。要为勇于担当、锐意改革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干部队伍内在动力和活力。 

          (二)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审查力度;加强对干部的任前任后考核,做好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落实拟提拔任用干部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规定,落实对拟提任干部必须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要求;落实新任科级干部廉政谈话和廉政培训制度。 

          六、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以身作则、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做好引领,当好“头雁”。 

          (一)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开展廉政谈话,切实落实“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和“五个一同”(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建立健全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签字背书、廉政谈话、约谈、工作评估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和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会上报告。 

          (三)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家风建设,当好廉政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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