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做实“四字”功夫 建设“清廉大厅”
在“清廉大厅”建设工作中,吉首市扎实开展“清廉大厅”建设,切实转变窗口工作作风,规范权力运行,努力做实“四字”功夫,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4月,全市为企业减免税费2997.6万元,兑现财政奖补资金132万元;累计市场主体39031户,同比增长13.03 %。1至4月新增各类市场主体3699户。
“抓”清廉,积极部署落实。吉首市迅速召开“清廉大厅”建设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会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纪委办公室联合制定下发了《“清廉大厅”建设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督促全市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37个部门,12个乡镇(街道)和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查摆、分析“清廉大厅”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经整理,共查摆问题3类75个,及时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
“知”清廉,完善规章制度。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三个分中心大厅及12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公示共建“清廉大厅”及“办事不求人”承诺,签订承诺书128份。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管理制度》、《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聚焦“中梗阻”“弹簧门”等作风问题,狠抓窗口作风纪律整治,企业、群众体验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守”清廉,严格执纪监督。坚持定期巡查和随机巡查、日常明查和敏感节点暗访相结合,每日轮班巡查大厅工作作风纪律,随机调取大厅视频,每月通报出勤情况、服务态度等。市纪委监委、市优化营商办和相关单位对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及各入驻部门自查自纠问题开展两次专项督查,对一次性告知落实不到位、服务态度不佳等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对多头审批、体外循环等问题通报批评,做到全程监管、实时响应、严格督办、快速落实。自“清廉大厅”建设工作开展以来,下发督查通报2期,对12个部门及3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约谈和通报批评,并扣除单位绩效考核相应分值。
“促”清廉,畅通投诉渠道。畅通政务大厅意见箱(簿)、办事群众现场投诉、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举报渠道,专设“办不好件”受理窗口,方便办事人面对面咨询建议、表达诉求、反映情况,限时解决企业、群众的“老大难”问题,确保更多“办不成”的事办成。据统计,“办不好件”窗口共接待群众来访68次,及时办结有关事项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