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印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及工作指南
近日,省厅下发《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试行期一年。
《大纲》《工作指南》明确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全面服务乡村振兴。规划定位上,明确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规划期限上,近期目标年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一致;规划内容上,全面对接乡村振兴战略相关任务,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二是分类推进乡村发展。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按照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搬迁撤并类、其他类等五种村庄类型,分类安排规划内容和侧重点,因地制宜编制规划。
三是突出强化用途管制。为强化村庄规划的约束作用,规定村庄规划是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详细规划,是管理村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
四是预留发展弹性空间。设置规划“留白”区,使规划既有落实上位规划“三区三线”的刚性管控,也能为村庄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弹性空间。
五是有效推进减量规划。按照县域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负增长、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环境风貌不破坏的原则,允许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在不突破县域总指标的前提下跨乡镇平衡。
六是发挥村民主体地位。要求技术人员驻村编规划,在编制的各个环节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村民知晓率达100%,村民决策代表率达75%以上,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
《大纲》《工作指南》的出台,规范了“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及工作程序,为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成果质量符合要求打下坚实基础。(空间规划局 张丽/文)